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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生致詞代表醫學院遴選作業

說  明:依學務處來文之「畢業生致詞代表遴選作業說明」辦理。

資  格:1.應屆畢業生(能參加畢業典禮者)

             2.學業成績為班上前3名,或有特殊表現事蹟者,各系以一名為限。

醫學院可推薦人數:2至3人。

醫學院收件期限:請各學系於110/03/17前將推薦名單及推薦表送至院方,

俾利辦理後續初審相關事宜。

醫學院初審會議:110/03/24 中午 12:10

 

備註:為避免評選標準不一,

           請被推薦的同學請以致詞講稿範本(附件)為準備方向(可看稿),

           置重點於口語表達技巧、情感表達流暢,由與會委員評分。

 

獲院初審推薦學生注意事項:

校複審時間:109年4月7日中午12時10分至14時

(確定日期以開會通知單為主)

地點:第一醫學大樓二樓會議室三(暫定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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