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:
「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」辦理。
二、 獎勵名額分配原則:
依各所博士班三年內一般生註冊名額比例計算分配補助名額,再依審查機制結果進行微調。
三、 獎勵資格、評選標準及審查機制:
詳見醫學院執行「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」規定辦理。
四、 申請作業:
電子檔請Email至tsaihr@mail.cgu.edu.tw。